资源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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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资源环境学院刘娜等7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2019-10-10

本科生各班级:

刘娜,女,共青团员,系资源环境学院2017级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本科生;

周川,男,共青团员,系资源环境学院2017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

周星文,男,共青团员,系资源环境学院2017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

朱国栋,男,共青团员,系资源环境学院2017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

徐越,女,共青团员,系资源环境学院2017级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本科生;

徐婉莹,女,共青团员,系资源环境学院2017级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本科生;

梁玺隆,男,共青团员,系资源环境学院2017级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生。

以上7名同学于国庆节假期期间未请假擅自离校,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请销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娜、周川、周星文、朱国栋、徐越、徐婉莹、梁玺隆7名同学通报批评。

请全体本科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循学校学院相关管理规定。

资源环境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