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学院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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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2020年春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第二批次)

2020-07-17

各学科点、各学位申请人: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0年上半年第二批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二批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校将继续加强对答辩工作的巡视和督导,请学科点、研究生指导教师做好答辩组织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具体要求:参阅“资源环境学院2020年春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第一批次)”。

二、答辩组织

    按照研究方向,由学科点或导师组织。

三、时间安排

    1.7月31日前完成答辩。

    2.8月3日前提交学位申请书和答辩材料(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

    3.8月8日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论文终稿。

四、答辩材料审核

   1.学位论文送审通过后,每个学位申请人必须填写《兰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导师、学科负责人须认真审核学位申请人论文送审后的修改情况。

   2.答辩前5天,将一份答辩材料(附件1)提交学院审核并盖章,并将《答辩安排表》(附件2)发送至 hlv@lzu.edu.cn。答辩材料审核通过后,学院发布答辩公告。

   3.答辩秘书必须提前将学位论文等材料送达答辩委员审阅。

五、答辩费用

   答辩费只能用作答辩相关打印费和答辩专家评审费。8月3日前以答辩组为单位在学院办理报销。发放评审费需符合《兰州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规定》,填写《兰州大学劳务酬金发放明细》(附件3、4、5)提交学院预约。

六、答辩后提交材料

    资源环境学院2020春学位答辩结束后提交材料列表(第二批)

附件:

学位论文申请材料(兰州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兰州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答辩安排表.xlsx

  兰州大学劳务酬金发放明细(校内).xls

  兰州大学劳务酬金发放明细(校外).xls

    报销小贴士-毕业答辩费报销清单填写.pptx

    资源环境学院2020年春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提交材料列表(第二批).pdf

资源环境学院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