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学院

通知公告

首页 > 正文

资源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3-04-01

2022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团,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持续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子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引领团员青年坚定跟党走、奋进新征程,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奋力开创了工作新局面。依据《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以及《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2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为了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经过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

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

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

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优条件

详见《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附件1)。

三、评选名额

1.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3个,需申报;

2.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参评,需申报;

3.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从“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中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需申报;

4.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从“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中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需申报;

5.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25名,名额分配详见《资源环境学院2022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2);

6.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59名,名额分配详见《资源环境学院2022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2)。

四、评选办法

详见《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附件3)。

五、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者团组织负责人按类别填写《兰州大学2022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4)并撰写主要事迹材料(参照附件6),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组织还需提供如“团务锦囊”等工作支撑或证明材料。

学院团委根据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根据申报材料以及日常表现综合考虑进行评选。

六、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将评优表彰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等基础工作紧密结合,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申报,结合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

2.要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本支部的推选工作,对拟推荐个人进行深入了解和审核推荐。

3.请于4月3日24:00前报送申报材料,本科生发送至邮箱wangnan2020@lzu.edu.cn;研究生发送至邮箱renjh21@lzu.edu.cn。要求如下:

(1)《兰州大学2022年度“五四评优”各奖项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由其他单位、校团委各中心、直属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推荐的人员需在汇总表中备注栏注明“推荐组织”情况。

(2)《兰州大学2022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含主要事迹材料)电子版,其中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还需提交相关表彰奖励支撑材料。

未尽事宜请参照校团委《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2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https://tuanwei.lzu.edu.cn/lzupage/2023/03/31/N20230331152744.html



资源环境学院团委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