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学院

本科生教育

资源环境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06

 

为了保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兰州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推荐和接收质量。

推免工作要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李育 石兆俊

副组长:管清玉

纪检委员:李婷

成  员:金 明 年雁云 张子龙 程修文 郑易安 王水献 王梅梅 黄广辉 张 军 周正坤 鲁 霞 王昭阳 周文洁

秘  书刘兴德

三、名额分配

(一)学校参照学生基数等因素下达到我院的推免名额为64个(包含11个重大项目和萃英学者等政策分配名额,本研贯通计划9个,工程硕博士2个,国优计划3个)。学院根据人数比例、专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对名额进行了分解,并通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决议。各专业推免名额结果见附件1。

(二)专项计划中,“研究生支教团”计划65个,用于推荐志愿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本校免试攻读研究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6个,用于鼓励和吸引优秀应届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事业,推荐至西北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专项名额”27个、“国优计划”30个、“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42个(其中,全日制硕士26个、全日制博士16个)。专项计划学校相关部分统筹安排。

四、推荐要求

(一)推荐的学生应是我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

1.国家级基地班综合测评排名前8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推免申请资格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上述第一条的综测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在认定其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取得公认的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证明材料时,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出席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赞成票数不少于出席人数的80%方可有效,然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对集体决议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3.“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国有计划”专项名额等专项计划由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推免工作文件及本办法组织实施,具体见相关通知。

4.“研究生支教团”由学院团委审核推荐,选拔方式由学校团委发布相关通知。

5.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不做要求。以应征入伍退役后(入)学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由学生处严格审核,择优遴选推免。

(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三)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挂科。

(四)被推荐的学生应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业、学风记录。

(五)学生在推免计划报名时,普通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可以兼报。普通计划与“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两个专项计划不可以兼报。

(六)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

(七)学生须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计划,如被其中一个计划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计划自动作废。

(八)具有(拟)推免资格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时,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学院将严格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学生与其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合作的科研成果或其他超出学生本人实际能力且影响公正认定的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五、考核内容

1.推免工作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推荐。推免成绩按照学业成绩(占70%)和综合评价(占30%)相加排序。

总成绩=学业成绩×70%+综合评价(综合素质10%+科研成果15%+竞赛获奖15%+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10%+创新潜质5%+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5%+科研素养40%)×30%。详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六、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6日前,学院将推免工作方案及指标分配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5日-9月8日。

(二)9月8日前,学院将具有普通推免申请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8日-9月10日。

(三)9月9日,具有普通推免申请资格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附件5),并附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支撑材料。未按时提交书面申请及支撑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须对相关成果做出科研诚信承诺,签字后一并提交。

(四)9月11日前,以系或以专业为单位,通过答辩考核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评议小组学科专家需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组成,评议小组不少于5人)。

(五)9月12日前,各系或各专业须向学院报送综合评价成绩、考核记录材料、推免名单和递补名单。

(六)9月12日前,学院将各专业推免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号、姓名、专业、总成绩及排名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各专业公布2-5名递补名单。公示不少7日。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准。

八、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学院推免工作的应主动回避并报备,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

、本实施办法由资源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0931-8912159

教务处:0931-8912031/5292748

推免专用邮箱:tmgz@lzu.edu.cn

学院纪检委员:0931-8912713 13909408381 wkr@lzu.edu.cn

十一、联系电话:

0931-8912404 lxd@lzu.edu.cn

   附件1:资源环境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资源环境学院本科生推免答辩记录表.docx

  附件3:资源环境学院2026届本科生推免综合评价打分表.xlsx

  附件4:综合评价指标体系.xlsx

  附件5:兰州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x


资源环境学院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