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学院

本科生教育

资源环境学院2025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监考工作的通知

2025-12-31

各位老师好:

为保障2025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卷命题及印制

1.命题要求:命题教师需精准把控试题难易度,严格参照《兰州大学课程考核试卷模板要求(2023版)》A3\A4均可)规范编排试题卷。

2.提交及印制安排:

20-21考试周进行期末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须于2026年1月5日前,将期末考试AB卷发送至邮箱lihanqiu@lzu.edu.cn,由学院统一印制后,提前1天送达考场所在校区;若无法在2026年1月5日前提交,可自行打印带至考场,并向学院报备。

19周随堂考课程:任课教师须于考前两天,将期末考试AB卷发送至邮箱lihanqiu@lzu.edu.cn试卷由教师自行打印并带至考场,考试结束后需及时上传课程成绩。

3.指定打印点:兰州大学家属院姊妹打印社(支持挂账,需签本人姓名并备注“期末考试试题打印”),联系方式:13893227942。

二、成绩录入

1.过程性考核成绩:须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前全部录入教务系统,未开展过程性考核的课程将纳入负面清单。

2.总结性考核成绩: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教务系统录入工作。

三、监考安排

1.基本要求:依据《资源环境学院监考安排管理办法(讨论稿)》,任课教师须担任所授课程考试主考,学院教师每人每年需承担3个监考任务。

2.任务统筹:本次监考任务将结合2025年春学期四六级监考、期末监考及2025年秋季学期四六级监考的实际情况,由学院统筹轮换安排,请各位老师及时查阅监考任务通知。为切实减轻老师们的监考工作量,学院已对学期期末专业课尽量采取合考方式统筹;但因学院同时需承担公共课监考任务,且本次公共课监考名额较多,导致本年度全院所有教师均需参与监考工作,部分在2025年春季学期已承担过监考的老师,此次将再次安排监考任务,恳请各位老师予以理解与支持。

3.调监及纪律:监考教师若存在时间冲突,可自行联系其他教师代为监考,学院不再单独协调调换;严禁安排学生承担监考工作。无故缺席监考的,学院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直至认定为教学事故。专业课、公共课监考安排将持续更新,请各位老师及时关注。

四、巡考安排

2025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按“学院领导一人一天”原则统筹安排。

五、校区通勤车安排

考试期间,即2026年1月12日-23日,在原通勤车班次基础上增发如下班次(发车路线与原班次相同):

1.一分部→榆中校区:11:50,14:20;

2.榆中校区→一分部:11:30,16:00。

六、监考要求

监考教师需全程关注考生状态,妥善处置考场突发情况。若遇紧急问题,可分别联系校医院、教务处或学院专人反馈,学院联系人:刘兴德(18143762459)、李涵秋(18329967662),共同保障期末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请各位老师、同学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相关工作,确保学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完成。


              2.兰州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doc

              5.课程考核试卷模板要求(2023版).doc

              6.兰州大学考场纪律(2023年修订).doc

              8.资源环境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及学院巡考安排.xls

               9.资源环境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公共课监考安排.xlsx

              10.成绩录入操作文档(含有过程性成绩).doc

              12.期末考核试卷分析报告(2023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