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免生(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兰州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简章》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26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实施领导和监督,并对研究生招生工作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二、招收专业
学院所有研究生招生专业。
三、招收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思想积极、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业学风记录。
(五)申请直博生者,须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其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雅思6.0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或其他同等水平外语证明,并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招收程序
(一)报名
1.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9月21日前)
有意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的学生,可登录兰州大学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https://yjszs.lzu.edu.cn/lzuyjsytms/)填报相关信息,由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兰州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2.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2日开始)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二)复试考核
1.复试形式
复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是推免生(直博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各学科点具体采用复试方式可根据学科实际情况,从笔试、面试(含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方式中选取一种或多种组合。同一学科点复试考核方式应相同,各学科点将按照报名情况分多批次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及形式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2.联系方式
专业 |
学科秘书 |
邮箱 |
自然地理学 |
李老师 |
lixingyuan@lzu.edu.cn |
人文地理学 |
庞老师 |
pangjx@lzu.edu.cn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王老师 |
wangxiaoy@lzu.edu.cn |
城市与区域规划 |
马老师 |
mgq@lzu.edu.cn |
地球系统科学 |
张老师 |
zhangdzh@lzu.edu.cn |
第四纪地质学 |
李老师 |
leeqiong@lzu.edu.cn |
水利工程 |
周老师 |
zhouzk@lzu.edu.cn |
土木水利(专硕) |
周老师 |
zhouzk@lzu.edu.cn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徐老师 |
xum@lzu.edu.cn |
环境工程(专硕) |
魏老师 |
weiyi@lzu.edu.cn |
测绘工程(专硕) |
邹老师 |
zousb@lzu.edu.cn |
国土空间规划(专硕) |
王老师 |
wangyuliang@lzu.edu.cn |
3.复试所需材料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2)《学生证》。
(3)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4)本人亲笔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2)。
(5)申请直博生者,还须提供《专家推荐书》(附件3)。
(三)拟录取确认
1.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不参加复试者和复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不予录取。
2.凡考核合格且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须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完成相关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具体录取信息最终以教育部系统录取结果为准。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全部录取流程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保留入学资格推免生的学费标准及学制以入学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五)推免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资源环境学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