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师治学育人的作用,构建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的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完善本科生培养方式,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成长,学院决定实施本科生导师制。
本科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是专门为本科生配备的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是学院增强师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推进因材施教和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重要措施。本科生导师制面向学院全体本科生,学院施行2-4年级全程导师制,导师制以学生自愿参加,师生双向选择,学院领导小组在尊重师生意愿基础上统筹安排为原则。
一、申报人员范围
二年级及以上未配备并自愿申请配备导师的本院学生,本年度主要以2024级学生为主。
二、申报时间
5月28日前填写备案登记表
三、工作流程
1.通知发布后,各位同学可利用上课、答疑、指导科研训练项目等机会和专业老师沟通,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2.学生在充分了解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前提下,征得老师同意后,填写备案信息。【腾讯文档】2026年导师制备案登记(https://docs.qq.com/form/page/DY3ZDYVNYUXBSR3du)
3. 是否已备案,请查阅资源环境学院已备案导师制名单(附件2)。
4.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确定导学关系,6月上旬导学名单在学院网公示。
四、本科生导师制申请要求
(一)鼓励2023、2024级同学将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创)、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创)的指导老师作为本科生导师,在此基础上更好的参与到导师的科研项目中,定期参与导师的组会,完成科研训练任务。
(二)本科生要尊重导师,主动请教、咨询和汇报,寻求导师的指导,认真完成导师布置的工作,刻苦学习、追求卓越,合理构筑自身的知识结构和基本技能,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成长进步,并及时做好导师指导记录。
(三)本科生导师一经确定,原则上在学期间不再变更。如有个别学生由于课题研究、个人专业爱好等特殊原因可申请调换导师。由学生本人提交调换导师申请书,经调出导师、调入导师、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辅导员处备案。
附件1. 资源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pdf
附件2.资源环境学院已备案导师制名单(截止2024年11月).xlsx
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