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院学生开展国(境)外学习科研,现就2026年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申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时长90天及以上的出国(境)交流项目,包含科研合作、课程学习、实习实训等类型。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不在本次资助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本资助支持2026年已在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系统完成审批,拟派出、正在执行,或已完成90天及以上出国(境)交流,且同一项目未申领过学院本类资助的学生申报。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硬性条件:
资源环境学院全日制在籍非在职学生;
自觉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出访国家(地区)法律法规;
学术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申请材料
1.国(境)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邀请函/录取通知书;
2.外语成绩单或官方外语能力证明;
3.国(境)外学习计划;
4.《资源环境学院2026年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申请信息表》(详见附件,纸质版须本人、导师、学科点负责人完整签字)。
四、资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1.资助标准:3万元/人,本资助为报销制资助,不提前预拨经费。
2.发放方式:学生完成全部国(境)外交流项目返校后,按学校要求备齐全套核销材料,经学院、国际处审核后提交学校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凭合规票据据实报销。学院经费报销金额不超过资助上限3万元,最终报销额度以财务审核结果为准。
五、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主要事项 |
时间 |
负责人/部门 |
取得国(境)外出访资格;将全部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ujinlin@lzu.edu.cn,纸质版递交观云楼1409办公室 |
12月10日前 |
申请人 |
申报人资格审核 |
12月15日前 |
学院 |
申报人数超过10人,启动学院答辩选拔;不超10人则不组织答辩 |
12月20日前 |
学院 |
拟资助人员名单院内公示 |
12月25日前 |
学院 |
完成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系统审批、填报《兰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批表》 |
出行前 |
申请人 |
在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系统提交交流总结报告;准备全套经费核销报销材料办理报销 |
返校后 |
申请人 |
备注:
1.报销材料下载地址:https://faoffice.lzu.edu.cn/newhdmbi/bas/col_detail.php?id=1663&type=en
2.报销需提交材料清单:
签字盖章完整的《兰州大学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单》;
线上审批办结的《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审批表》;
签字盖章完整的《兰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批表》;若同时申请导师、学院、国际处多项资助,全部经费编码、经费负责人须统一填写在本表;
申请人本人签字的合规核销票据;
证件信息页复印件(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对应证件的出入境签章页复印件。
其他说明
1.本资助为事后报销,不保证全额资助,最终能否报销、实际报销金额以学校财务部门审核结论为准。
2.国(境)外交流天数以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出入境签章记录为准。
3.学生出国(境)前,必须完成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系统审批。未经系统审批自行赴国(境)外交流的,不予资助。
4.未尽事宜,请联系胡老师,联系电话:0931- 8911843。
附件:资源环境学院2026年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申请信息表
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