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学院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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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资源环境学院2026年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9-11



为支持我院学生开展国(境)外学习科研,现就2026年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申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时长90天及以上的出国(境)交流项目,包含科研合作、课程学习、实习实训等类型。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不在本次资助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本资助支持2026年已在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系统完成审批,拟派出、正在执行,或已完成90天及以上出国(境)交流,且同一项目未申领过学院本类资助的学生申报。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硬性条件:

资源环境学院全日制在籍非在职学生;

自觉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出访国家(地区)法律法规;

学术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申请材料

1.国(境)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邀请函/录取通知书;

2.外语成绩单或官方外语能力证明;

3.国(境)外学习计划;

4.《资源环境学院2026年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申请信息表》(详见附件,纸质版须本人、导师、学科点负责人完整签字)。

四、资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1.资助标准:3万元/人,本资助为报销制资助,不提前预拨经费。

2.发放方式:学生完成全部国(境)外交流项目返校后,按学校要求备齐全套核销材料,经学院、国际处审核后提交学校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凭合规票据据实报销。学院经费报销金额不超过资助上限3万元,最终报销额度以财务审核结果为准。

五、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主要事项

时间

负责人/部门

取得国(境)外出访资格;将全部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ujinlin@lzu.edu.cn,纸质版递交观云楼1409办公室

12月10日前

申请人

申报人资格审核

12月15日前

学院

申报人数超过10人,启动学院答辩选拔;不超10人则不组织答辩

12月20日前

学院

拟资助人员名单院内公示

12月25日前

学院

完成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系统审批、填报《兰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批表》

出行前

申请人

在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系统提交交流总结报告;准备全套经费核销报销材料办理报销

返校后

申请人

备注:

1.报销材料下载地址:https://faoffice.lzu.edu.cn/newhdmbi/bas/col_detail.php?id=1663&type=en

2.报销需提交材料清单:

签字盖章完整的《兰州大学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单》;

线上审批办结的《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审批表》;

签字盖章完整的《兰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批表》;若同时申请导师、学院、国际处多项资助,全部经费编码、经费负责人须统一填写在本表;

申请人本人签字的合规核销票据;

证件信息页复印件(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对应证件的出入境签章页复印件。

其他说明

1.本资助为事后报销,不保证全额资助,最终能否报销、实际报销金额以学校财务部门审核结论为准。

2.国(境)外交流天数以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出入境签章记录为准。

3.学生出国(境)前,必须完成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系统审批。未经系统审批自行赴国(境)外交流的,不予资助。

4.未尽事宜,请联系胡老师,联系电话:0931- 8911843。


附件:资源环境学院2026年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申请信息表



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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