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学院

研究生教育

资源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1-03-17

根据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研究决定,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采用线下复试形式进行,成立各专业复试组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相应专业的复试、考核等工作。

二、调剂政策

学院部分专业有少量优秀生源调剂名额,请符合《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的考生,在兰州大学“调剂意向征集系统”中报名。详见通知:http://geoscience.lzu.edu.cn/info/1079/3545.htm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分专业招生计划(包括推免生及专项招生计划)

泛第三极生态环境与气候变化前沿科学中心联合培养研究生

指标合计

推免生

自然地理学070501

36

6

42

26

人文地理学070502

10


10

5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503

14

2

16

6

城市与区域规划0705Z1

9


9

5

地球系统科学0705Z2

13


13

6

第四纪地质学070905

11

1

12

6

水利工程081500

14


14

4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28


28

9

资源与环境085700

95


95

0


四、复试名单确定

(一)2021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同时符合学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二)通过学院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五、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二)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复试笔试改为抽题口试的形式开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道专业问题作答,如该题不会,允许重新选择,每名考生有两次抽题机会,第二次抽题无论会与不会,均须作答。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报到及招生说明会

报到时间: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6:00

报到地点1:城关校区(西区)观云楼1408会议室(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城市与区域规划、地球系统科学、第四纪地质学、水利工程)

报到地点2:城关校区(西区)观云楼1009会议室(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

招生会议时间:3月19日下午16:30-17:50

招生会议地点: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第五教室

(二)复试提交材料

报到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证件不完备者或学生提供的信息不真实者不得参加复试。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所有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情况登记表》,如实记录《考前14天体温测量登记表》,并于现场确认当日携带交至工作人员。体温过高(超过37.3°C)或有其他明显症状的考生,第一时间送往临时隔离观察点,并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按相关要求送医。

2.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本科阶段成绩单。(以上材料需A4幅面复印,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备查。

4.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8.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且本科毕业4年(同等学力考生毕业6年)及以上)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三)复试报名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二维码在报名时公布),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五)具体安排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安排请见《2021年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七、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 +抽题成绩×10% +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8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学院各专业根据总成绩排名分专业依次录取。

八、确定导师

考生可登录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官方网站,提前了解各专业导师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拟录取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九、不予录取情况说明

抽题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十、资格复审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geoscience.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安排、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0247

电子邮箱:bbliu@lz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观云楼1410办公室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1843

电子邮箱:zyhjxy@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室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资源环境学院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