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学院

规章制度

资源环境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2018-03-26

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是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党组织组织本级领导干部开展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有目的、有意识的学习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特制定如下制度。

1、学院党委中心组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根本目的。

2、中心组要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提高中心组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领导能力,全面推进学院的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学院党委中心组主要由党委委员、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构成,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吸收党支部书记、院办公室主任、党务秘书等有关人员参加。

4、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同志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务秘书任中心组秘书,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5、党委中心组学习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集体讨论、收听收看录音录像、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

6、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根据既定学习计划进行安排。原则上每2周学习一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组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动和调整集中学习时间。

7、中心组学习坚持学习签到簿、学习记录簿和个人笔记簿的“三簿”制度。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出勤率不得低于80%,每学期至少应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8、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监督和考核。学院要积极加强对中心组学习会议内容的通报和宣传。中心组成员在述职时应有述学和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内容。

资源环境学院党委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