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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推荐优秀2021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2020-09-27


根据《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资源环境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推荐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推荐工作要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勾晓华  

副组长:高红山  杨永春  王 博  魏可染(兼纪检委员)

成  员:王一博  田伟  郑易安  姜云超

年雁云  黄银洲  金明  崔永晶

秘  书:  刘兴德  

三、名额分配

(一)学校参照学生基数等因素下达到我院的推免名额为43个。学院根据人数比例、专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对名额进行了分解,结果见附件。

(二)学校设立“创新人才推免专项”计划60个,用于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免试攻读研究生。

(三)学校设立“优秀导师”计划200个,鼓励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用于院士等优秀导师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优秀生源,用于国家重点领域急需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核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及学校一流学科(草业科学、大气科学、生态学、化学)建设,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要。

(四)“研究生支教团”计划16个,用于推荐志愿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本校免试攻读研究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5个,用于鼓励和吸引优秀应届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事业,推荐至西北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

(六)“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9个,根据教育部及相关单位的要求直接下达到指定专业。

(七)根据有关政策,学校安排3个计划用于推荐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入)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四、推荐要求

(一)推荐的学生应是我院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

国家级基地班综合测评排名前7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35%(含)的学生,具有普通计划的申请资格。

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本人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且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前80%(含);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在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个人单项前3名,或在全国大学生联赛(含分区赛)及以上赛事中作为主力队员获得集体项目前8名,个人综合测评排名不做要求。以上学生具有“创新人才”计划的申请资格。

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8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优秀导师”计划的申请资格。

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8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40%(含)的学生,具有“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申请资格。

教育部及相关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计划推荐资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及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入)学的毕业生推荐计划的综合测评排名不做要求。

推免成绩按照学业成绩(占70%)和综合评价(占30%)相加排序。

(二)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所有推免名额(有特殊政策要求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三)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四)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挂科。

(五)被推荐的学生应品行优良,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形。

五、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27日17:00前,学院将推免工作方案及指标分配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7日17:00-28日17:00。

(二)9月28日17:00前,学院将具有普通推免资格、“创新人才计划”推免资格、优秀导师推荐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8日17:00-9月29日17:00。

(三)9月30日,以系或以专业为单位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以系还是以专业为单位组织评议,以及是否需要组织学生进行考核,由各系主任确定;以系为单位的评议小组,专家须为5人;以专业为单位的评议小组,专家须为3-5人)。

考核对象为所有申请普通推免名额、优秀导师、“创新人才”计划名额,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80%的国家级基地班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50%的普通班学生。

考核分内容包括基本素质成绩、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思维创新、专业潜质八个方面。综合评价标准见附件1。

(四)10月2日12:00前,各系或各专业须向学院报送综合评价成绩和考核记录材料。

(五)10月3日9:00前,学院完成推免成绩计算,将推免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3日9:00-5日9:00。

六、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准。

七、本实施办法由资源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0931-8912713

     附件1:资源环境学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docx

     推免名额分配表.xlsx

                                        资源环境学院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