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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2021级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水利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2022-07-05

依据《资源环境学院本科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2021级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水利类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办公室李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931-8911843


  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学生情况表.xls


资源环境学院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