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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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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度本研贯通培养计划入围学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07-0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根据根据《兰州大学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关于同意哲学社会学院等21个学院实施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以及《资源环境学院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开展2023年度本研贯通培养计划入围学生考核工作。

一、工作要求

按照《资源环境学院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中考核与退出要求执行。

(一)本科学籍最后一学年初,学生参加所在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考核分流。通过考核者可获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继续完成本研贯通计划的学业。未通过考核或放弃本研贯通计划资格的学生,退出本研贯通计划,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学业,所修课程及学分由学院认定和转换。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学生放弃本研贯通计划资格的,取消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退出本研贯通计划。

1.因违纪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

3.学生本人自愿退出的;

4.不具备普通计划的申请资格,即国家级基地班综合测评排名不在前70%(含),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不在前35%(含);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按本研贯通计划培养的。

(二)确定入选贯通式培养计划的学生需签订《资源环境学院本-博贯通式培养计划双向选择协议》。在签订协议后,如学生退出贯通式培养计划,将扣除其研究生推免面试中“德育”部分的成绩。

二、考核内容

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度本研贯通培养计划入围学生考核表》(附件1),并附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材料。考核小组分别对学生情况进行评分,其中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等指标应由相关学科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组成的评议小组,通过答辩等形式对学生代表性成果、奖项等进行鉴定审核,并按照学院的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根据教学单位各审核评议小组的评分情况,汇总计算最终综合评价得分。

综合成绩按照学业成绩(占70%)和综合评价(占30%)相加。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70%+综合评价(综合素质10%+科研成果15%+竞赛获奖15%+科研训练15%+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5%+科研素养40%)×30%。

根据综合成绩依次设定考核结果为:合格(60分及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

三、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一)7月8日12:00前,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资源环境学院2021年度本研贯通培养计划入围学生考核表》。

(二)7月11日17:00前,考核领导小组对2023年度本研贯通培养计划入围学生进行考核,并在学院官网公示。

(三)7月15日12:00前,学院将考核后结果报送教务处。

四、其它未尽事宜以《资源环境学院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工作实施细则》精神为准。

五、监督电话:0931-8912713

六、联系电话:0931-8912404

          附件1: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度本研贯通培养计划入围学生考核表.docx

 

 

 

资源环境学院

2024年7月5日